分公司在总公司交企业所得税的分录怎么写?
我有个分公司,企业所得税是在总公司缴纳的。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会计分录该怎么写,怕写错了影响财务记录和税务申报,想了解下具体该怎么操作,有没有什么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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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白几个关键的会计概念。企业所得税是企业根据其经营所得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而会计分录呢,就是记录企业经济业务的一种方式,就好比是给每一笔钱的流动都做个“标记”。 当分公司在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涉及到的主要会计科目有“所得税费用”“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内部往来”等。 “所得税费用”这个科目是用来核算企业负担的所得税,属于损益类科目;“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是负债类科目,反映企业应该缴纳但还没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内部往来”科目用于核算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等业务。 以下是具体的分录写法: 第一步,总公司计算分公司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这里的意思是,总公司确认了分公司这笔应该缴纳的所得税费用,同时也明确了自己有缴纳这笔税的义务。 第二步,分公司将所得税款项转给总公司时: 分公司账务处理: 借:内部往来 贷:银行存款 这表示分公司把钱转给总公司,“内部往来”增加,银行存款减少。 总公司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内部往来 这说明总公司收到了分公司转来的钱,银行存款增加,“内部往来”减少。 第三步,总公司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这意味着总公司把之前确认的应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通过银行存款缴纳出去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正确编制会计分录有助于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税务情况,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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