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改非的征收评估是怎样的?
我家房子之前是住宅,后来改成了商铺在经营。现在面临征收,我不知道这种住改非的房子征收评估是怎么进行的。是和普通住宅评估一样,还是有特殊的方法呢?想了解清楚相关情况,免得自己的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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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改非,简单来说就是将原本用于居住的房屋改变用途,用作商业等非居住用途。在房屋征收过程中,住改非房屋的评估有其特殊之处。 首先,对于住改非房屋的认定,一般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通常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这是证明房屋实际用于经营活动的重要凭证。此外,还需要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完税凭证,比如缴纳的税款记录等。这些材料能够证明房屋确实已经改变了使用性质并进行了商业经营。 在评估方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于住改非房屋的评估价值确定,存在不同的方式。一种常见的方式是,如果住改非房屋的经营行为是合法合规且持续一定时间的,评估时可能会考虑其实际经营用途进行评估。也就是说,评估机构会参考同地段类似商业用房的市场价值,结合该房屋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其价值。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更公平合理地补偿被征收人因房屋征收而遭受的损失。 不过,也有些地方规定,如果住改非没有经过合法的审批手续,可能在评估时仍然按照住宅用途进行评估,但会适当考虑其实际经营情况给予一定的经营损失补偿。比如,会根据经营的年限、规模等因素,给予一定金额的一次性经营损失补贴。 被征收人如果对住改非房屋的征收评估结果有异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还可以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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