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涉外诉讼主体资格是怎样规定的?

我涉及一个涉外诉讼,不太清楚涉外诉讼主体资格方面的规定。比如什么样的主体能参与涉外诉讼,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等。担心自己因为不了解规则,导致诉讼出现问题,所以想知道涉外诉讼主体资格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view-more
  • #涉外诉讼
  • #主体资格
  • #民事诉讼
  • #外国主体
  • #诉讼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涉外诉讼主体资格是指在涉外诉讼中,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与诉讼,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资格。简单来说,就是谁有资格到法院去打涉外官司。 在我国,对于自然人作为涉外诉讼主体,一般只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就具备诉讼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具备参与涉外诉讼的主体资格。而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在涉外诉讼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通常由其法定代理人以其名义参与诉讼。 对于法人和其他组织作为涉外诉讼主体,法人从成立时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具有涉外诉讼主体资格。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在涉外诉讼中也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参与诉讼。比如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对于外国主体参与涉外诉讼,也有相应规定。外国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我国进行诉讼,原则上和我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但如果外国法院对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我国法院对该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同时,外国主体在我国参与诉讼,需要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办理相关的证明手续,比如主体资格证明文件需要经过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我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