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不能晚于几号发放?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每个月工资发放时间都不固定,有时候很晚才发,导致我生活安排很不方便。我想知道法律上规定工资不能晚于几号发,这样我心里也有个底,也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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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的发放时间是劳动者普遍关心的问题,在法律层面有相应的规定来保障劳动者及时获得劳动报酬。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强调了“按月支付”,也就是工资应该每个月都发放。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进一步明确,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具体的工资发放日期,只要是按照约定来发放就是合法的。 不过,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工资不能晚于每个月的几号发放,重点在于“按月支付”和“按约定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并且没有正当理由,就属于无故拖欠工资的行为。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例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每月15号发工资,那么原则上就应该在每月15号发放。如果15号是节假日,就应该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发放。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合理理由,晚于约定日期发放工资,劳动者就可以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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