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表见代理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在和一家公司签合同的时候,对方业务员拿不出授权书,但说自己能代表公司。我不太确定这算不算表见代理,想知道表见代理的四个构成要件到底是啥,好判断这个合同有没有效。
展开 view-more
  • #表见代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表见代理是一种在法律上很重要的概念,简单来说,它是指虽然行为人实际上没有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从而与其进行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制度。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表见代理的四个构成要件。 第一个要件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这意味着行为人在进行相关法律行为时,并没有获得被代理人的实际授权。例如,小王没有得到公司允许,就以公司名义和他人签订合同,这就是没有代理权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这从反面说明了表见代理首先是建立在行为人无代理权基础上的。 第二个要件是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这就是说客观上存在一些情况,让相对人有合理的理由认为行为人是有代理权的。比如,公司曾经给行为人开具过空白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行为人一直以公司代表的身份和相对人进行业务往来等。这一要件是表见代理的关键所在,它体现了法律对善意相对人的保护。《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这里的“有理由相信”就是对这一要件的法律表述。 第三个要件是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善意是指相对人不知道行为人实际上没有代理权;无过失是指相对人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仍然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例如,相对人在和行为人签订合同前,查看了行为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这些文件从表面上看是真实有效的,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认为相对人是善意且无过失的。如果相对人明知行为人没有代理权,或者稍加注意就能发现行为人没有代理权,却仍然与之进行法律行为,那就不能构成表见代理。 第四个要件是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应具备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这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等。只有当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行为满足这些条件时,表见代理才能成立,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