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意外伤害险与雇主责任保险有什么区别?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公司说要给我们买保险,但提到了团体意外伤害险和雇主责任保险,我不太清楚这两种保险到底有啥不同。我就想知道它们的保障范围、赔付对象这些方面是不是一样的,对我们员工和公司分别有啥影响,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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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意外伤害险和雇主责任保险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是保险标的不同。团体意外伤害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也就是员工)的身体和生命。简单来说,就是以员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保障对象。当员工遭遇意外伤害时,依据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会对员工进行赔偿。而雇主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雇主对雇员在法律上应负的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当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雇主按照法律规定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时,由保险公司来赔付雇主应该承担的那部分赔偿。 其次是保障范围不同。团体意外伤害险主要保障的是员工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而导致的身故、伤残、医疗费用等损失。不管这个意外伤害是发生在工作中,还是在日常生活里,只要符合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都会进行赔偿。雇主责任保险则是专门针对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患职业病等情况,导致雇主需要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进行保障。也就是说,只有与工作相关的伤害和疾病,才在雇主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内。 然后是赔付对象不同。团体意外伤害险的赔付对象是员工本人或者其指定的受益人。当员工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金直接支付给员工或受益人。雇主责任保险的赔付对象是雇主。保险公司将保险金赔付给雇主,用于雇主向员工进行赔偿。 最后是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范了这两种保险的基本运行规则。在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方面,都要遵循该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团体意外伤害险,主要依据合同约定来确定保险责任和赔付标准。而雇主责任保险除了合同约定外,还需要依据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来确定雇主的赔偿责任范围,进而确定保险公司的赔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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