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还建房买卖中卖方不配合该怎么处理?

我买了套还建房,合同都签好了,钱也付了一部分。现在到了办理过户等手续的时候,卖方却不配合了,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想了解下,在这种还建房买卖的情况下,卖方不配合处理事情,从法律角度我能采取什么办法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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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还建房买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还建房买卖中,如果卖房不配合,买方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处理方法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这是约束买卖双方行为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当还建房买卖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就意味着双方都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如果卖房不配合履行合同义务,比如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等,这就构成了违约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此时,买方可以先尝试与卖方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义务。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沟通记录,比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这些都可能在后续的处理中作为证据使用。 若协商无果,买方可以考虑通过发送书面的催告函来督促卖方履行义务。催告函应明确指出卖方的违约行为,并限定其在一定的合理期限内履行合同义务,同时告知其如果逾期不履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 如果卖方仍然拒绝配合,买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买方需要向法院提供充分的证据,包括房屋买卖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以证明卖方存在违约行为以及自己的主张。法院在审理后,如果认定卖方违约,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卖方继续履行合同,比如协助买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等;如果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法院可能会判决卖方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如房屋差价损失等。 总之,在还建房买卖中遇到卖方不配合的情况,买方要及时采取措施,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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