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征收赔偿标准不合理该怎么申请附议?


如果觉得宅基地征收赔偿标准不合理,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首先要明确,申请行政复议有两种形式,既可以书面申请,也能口头申请。《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规定,口头申请的话,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 申请行政复议的流程如下: 申请环节:当事人拒绝服从拆迁事宜时,有权选择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申请行政复议要找准对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审理阶段:裁决过程中,裁决机关首先会听取各方的陈述意见,确认补偿安置的实际情况是否清晰无误,并询问拆迁双方是否有意愿接受调解。若拆迁双方就补偿安置问题达成共识,应签署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交由裁决机关存档,拆迁裁决程序即告结束。若申请人在经过两次通知后仍未出席裁决审理,则视为其主动撤销裁决申请;对于被申请人而言,若经过两次通知后仍然未能出席裁决审理,裁决机关则可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缺席裁决。 文书送达环节:裁决文书如申请书副本、裁决书等,必须附有送达回证。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若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则可将裁决文书张贴于被拆除房屋的拆迁基地内,且公告期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执行阶段:拆迁裁决书自送达之日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皆应严格遵守裁决方案。若有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裁决结果,裁决机关有权依法申请相关部门实施强制执行。 此外,如果对村委会出台的宅基地征收补偿方案有疑虑或不满,有权要求直接向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请求其介入协调解决。倘若通过地方人民政府的协调仍然无法达到满意结果,还可以要求将此问题提交给当地人民政府进行裁决。若是涉及非正常的征地行为,还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和资料,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概念: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