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丈夫名字,丈夫死亡后房产归谁?
我家房子写的是丈夫名字,现在丈夫去世了,我不知道这房子该归谁。我和丈夫有个孩子,他父母也都健在,这房子是我们婚后买的,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房子会怎么分配,我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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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确定房子的归属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要判断该房产是丈夫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产,即使只登记在丈夫名下,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也就是说,对于婚后购买登记在丈夫名下的房子,其中一半份额是妻子的财产。 而属于丈夫的那一半房产,则会作为他的遗产进行分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以,丈夫的这一半房产会由妻子、孩子以及丈夫的父母共同继承。 如果该房产是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整套房子都会作为他的遗产,由上述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在实际分配时,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不过,如果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等。例如,有的继承人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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