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被拆迁继承纠纷该如何解决?土地使用权预登记规定是怎样的?

家里的老房子面临拆迁,但是在继承问题上大家意见不统一,产生了纠纷。同时,也想了解一下土地使用权预登记这方面的规定,想知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在什么情况下要进行预登记 ,预登记都有哪些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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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谈谈房屋被拆迁继承纠纷的解决办法: 自行协商: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能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相体谅、让步,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出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意接受的协议,接着按协议分割遗产。这是比较和谐的一种解决方式,能维护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比如兄弟姐妹们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商量拆迁补偿款怎么分,达成一致后按约定执行。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要是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就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来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比如在居委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下,对纠纷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解决方案。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继承纠纷发生后,要是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算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但达不成协议,任何一方也有权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和证据情况,公正地判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再来说说土地使用权预登记规定: 土地使用权预登记是指在土地物权变动所需要的条件还不具备时,为了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的预先登记。简单来说,就是在某些条件还没完全满足,但又想保障未来对这块土地的权益,就去做预登记。 根据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按照约定申请土地使用权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土地使用权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其他必要材料。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相关概念: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负责调解民间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预告登记:是为了保障将来实现物权,在物权变动条件不具备时进行的预先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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