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今数罪并罚是怎样规定的?

我因为一些事涉及到了多个罪名,现在很担心会受到很重的处罚。想知道如今法律对于数罪并罚是怎么规定的,是不是把所有罪名的刑罚简单相加,还是有其他的计算方式呢?希望能有专业人士给我解答一下。
展开 view-more
  • #数罪并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数罪并罚是指一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有数罪,或者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或者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人民法院对其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照法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的刑罚。 在我国,数罪并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首先,对于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情况,如果数罪中有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采取吸收原则,即只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其他刑罚不再执行。例如,某人既犯了抢劫罪应判处有期徒刑10年,又犯了故意杀人罪应判处死刑,那么最终只执行死刑。 如果数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期徒刑和拘役并罚时,执行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并罚时,先执行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执行完毕后,再执行管制。当数罪都被判处有期徒刑时,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例如,某人犯了三个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10年、12年,总和刑期为30年,那么最终执行的刑期应在12年以上20年以下确定。 对于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上述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比如,某人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执行2年后,发现他在判决宣告前还犯有诈骗罪,对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那么应在5年以上8年以下确定最终刑期,已执行的2年要计算在新刑期内。 如果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例如,某人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执行3年后又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那么应把前罪未执行的7年和后罪的5年进行并罚,在7年以上12年以下确定最终刑期。 总之,数罪并罚并不是简单地将各罪刑罚相加,而是根据不同情况,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来确定最终应执行的刑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