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是如何定义盗窃罪的?
我想了解下在我国法律里,盗窃罪是怎么定义的。我有个东西被人拿走了,不确定对方这种行为算不算盗窃,所以想知道刑法里对盗窃罪的具体定义是怎样的,好判断自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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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盗窃罪是一种常见的犯罪行为。简单来说,盗窃罪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秘密窃取等手段,将他人占有的财物据为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对盗窃罪做出了明确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有不同的标准,一般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多次盗窃”指的是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情况。“入户盗窃”指的是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进行盗窃。“携带凶器盗窃”,这里的凶器包括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也包括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的其他器械。“扒窃”则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 要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目的、行为方式以及财物的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只有当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盗窃罪构成要件时,才能认定为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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