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对不当得利是如何规定的?

我前段时间发现自己银行卡里多了一笔钱,后来了解到可能属于不当得利。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想知道民法典里对不当得利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我该怎么做才符合法律要求呢?
展开 view-more
  • #不当得利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不当得利,通俗来讲,就是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了不应得的利益,而使得他人遭受损失的情况。比如别人不小心转错钱到你的账户,你平白无故多了这笔钱,这就可能构成不当得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这一条明确了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和返还规则。只要是没有合法依据获得的利益,受损方就有权要求返还。 同时,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规定:“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也就是说,如果得利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且利益已经不存在了,那么就不用返还。 而第九百八十七条规定:“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如果得利人是明知没有合法依据还获取利益,那不仅要返还利益,还要赔偿受损方的损失。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类似不当得利的情况,首先要判断自己是否构成不当得利。如果构成,就要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