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是怎么补偿的?
我家房子要被拆迁了,但是我不知道拆迁补偿是怎么算的。我想了解一下,房屋拆迁补偿都包括哪些方面,是按照什么标准来计算的呢?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保障我们被拆迁人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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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的补偿。 首先,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是指拆迁人将被拆除房屋的价值,以货币形式支付给被拆迁人。房屋产权调换则是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差价。 对于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如果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根据该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此外,拆迁补偿还可能包括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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