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是怎么补偿的?
我家的房子最近要拆迁了,听说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但我不太清楚这个货币补偿到底是怎么算的,是按照什么标准来确定补偿金额的呢?里面包含哪些方面的补偿呢?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保障我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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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是指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方以支付货币的方式对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进行补偿。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补偿的相关内容。 首先,补偿的构成方面,一般包含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果房屋是用于生产经营的话)。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是大头,它是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的。简单来说,就是专业的评估机构会根据房子的位置、面积、装修、新旧程度等因素来确定房子值多少钱。 其次,在确定补偿金额的标准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也就是说,补偿的钱要能让您在周边买到类似的房子。比如,您家房子周边同地段、同类型的房子市场价格是每平米1万元,那您家房子的补偿单价也不能低于这个价格。 另外,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如果您的房屋是用于生产经营的,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如果您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总之,拆迁货币补偿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标准的,以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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