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明码标价消费者可以索赔多少倍?
我去商场买东西,发现商品没有明码标价。结账的时候价格比我预想的高很多,感觉自己被坑了。我想知道,遇到这种未明码标价的情况,我作为消费者可以向商家索赔多少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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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当商家存在未明码标价的情况时,消费者索赔问题需要从不同角度来看。 首先,未明码标价主要违反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相关价格管理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明确,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有不标明价格、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等行为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这些法律主要侧重于对商家未明码标价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没有直接规定消费者可以就未明码标价向商家索赔的倍数。 不过,如果商家未明码标价的行为同时构成价格欺诈,那么消费者则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主张赔偿。根据该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也就是说,如果商家不仅未明码标价,还通过这种方式故意欺骗消费者,使消费者以不合理的高价购买了商品或服务,那么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按照上述标准进行赔偿。 所以,单纯的未明码标价,法律没有规定消费者索赔倍数,但可能涉及对商家的行政处罚;若构成价格欺诈,消费者可要求三倍赔偿且最低不少于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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