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质保金一般是多少?
我接了个工程项目,甲方要扣质保金,但没说具体比例。我不太清楚这个在法律上有没有规定,到底该扣多少合适呢?我担心被多扣了,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的范围,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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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质保金,简单来说就是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发包方(通常是甲方)为了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建设工程质量得到保障,而从应付给承包方(通常是乙方)的工程款中预留的一笔资金。 关于工程项目质保金的比例,相关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也就是说,在工程项目里,发包方扣除的质保金比例上限是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如果发包方扣除的质保金超过了这个比例,就不符合法律规定了,承包方可以依据这条法律规定和发包方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按照合法的比例来预留质保金。当然,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可以在合同里对质保金的具体比例进行约定,但这个约定的比例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这样规定是为了在保障工程质量的同时,也维护承包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发包方过度扣除质保金给承包方带来不合理的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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