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卖家少发货该如何赔偿?

我在网上买了一批商品,收到货后发现卖家少发了一部分。我联系卖家,他们态度还可以,但对于赔偿问题一直含糊其辞。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卖家少发货的话应该怎么给我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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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少货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商业交易中,卖家少发货这种情况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当遇到此类问题时,消费者有权要求合理的赔偿。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卖家与消费者之间存在一个买卖合同关系。在这个合同里,卖家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数量和质量交付货物。卖家少发货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也就是没有履行好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卖家少发货,消费者可以要求卖家继续发货,这就是让卖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因为卖家少发货给消费者造成了其他损失,比如导致消费者无法按时使用商品而产生的额外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消费者可以要求卖家赔偿这些损失。 另外,在网络购物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所以消费者也可以要求卖家补足商品数量或者退还少发部分商品的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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