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认证和待抵扣应该分别怎么做账?


在会计处理中,“待认证进项税额”和“待抵扣进项税额”是两个重要的概念,它们在企业账务核算里扮演着关键角色。下面来分别介绍它们的含义及账务处理方式。 “待认证进项税额”是指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比如,企业取得了增值税扣税凭证但尚未认证时,就需要使用这个科目进行核算。依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借记“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当月已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当月未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等到认证通过时,再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 “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比如,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取得相关凭证并认证时,按照当期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以后期间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待第13个月时,按照允许抵扣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