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不交物业费该如何巧妙回答?
我是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最近遇到好些业主以各种理由拒交物业费,比如觉得服务不到位、房屋有质量问题等。我每次和他们沟通都不知道怎么回复,担心话说不好会激化矛盾,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该怎么巧妙回应业主不交物业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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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业主提出不交物业费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巧妙回应,并且这背后都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首先,如果业主以物业服务不到位为由拒交物业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只要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基本服务,业主就应当缴纳物业费。如果业主认为服务存在瑕疵,物业服务企业可以解释,服务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可能在某些环节出现了问题,企业会及时改进,但不能成为拒交物业费的理由。 其次,若业主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拒交物业费。房屋质量问题一般是开发商的责任,与物业服务企业并无直接关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业主应向开发商主张权利。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业主说明,物业费是用于小区公共区域的服务和管理,和房屋质量问题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 再者,要是业主以未享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交,比如长期未居住。《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是针对整个小区提供的,即使业主未实际居住,也享受了小区安保、绿化维护等公共服务,所以仍需缴纳物业费。 最后,在回应业主时,要保持礼貌和耐心,以协商和沟通的方式解决问题。同时,物业服务企业也应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减少业主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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