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下来后该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当仲裁结果下来后,如果被执行人拒绝履行裁决内容,执行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首先,要明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如果被执行人在中国境内,国内仲裁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执行。这是因为法院的强制执行权需与具体案件有联系,民事诉讼法确认了被申请人的住所地和被申请人的财产所在地这两种联系因素 ,向其他法院提出申请可能会被驳回。 其次,准备好申请所需材料,当事人应该向人民法院提交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申请书和有关材料,包括仲裁裁决书(正本)、仲裁裁决书送达证明、仲裁协议书或者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以及人民法院规定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文件及材料。如果被执行人在国外,按其所在国法院的规定提交材料。 然后,注意申请期限,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当事人中有一方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二年。申请期限自仲裁裁决书规定履行期或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仲裁裁决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依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院在受理申请后,会对仲裁裁决进行审查。一方面依职权审查仲裁裁决的内容是否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此项审查侧重于仲裁裁决的内容是否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是否违反政策和社会公德;另一方面,在被申请人提出执行抗辩的情况下依当事人请求审查。若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法院应当裁定执行,之后会做好执行准备工作,并在被申请人仍不履行时采取如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 ,强制其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执行。 相关概念: 执行抗辩:指被申请人在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后,根据法院规定的事由,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执行的行为。 级别管辖: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在我国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的执行案件实行级别管辖,被执行人在中国境内的,其级别管辖参照人民法院受理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的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