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所得税汇总缴纳的分配比例怎么算?

我公司是跨地区经营的企业,要进行所得税汇总缴纳。但我不太清楚这个分配比例该怎么计算,也不知道依据是什么。有没有懂的朋友能给我讲讲具体的计算方法和相关规定啊,真的很头疼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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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得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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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汇总缴纳的分配比例计算,在我国是有明确规定的,主要涉及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对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这三个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也就是说,这三个因素在计算分配比例时所占的重要程度是不同的。 计算公式为: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这里的营业收入是指分支机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活动实现的全部收入。职工薪酬则是指分支机构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资产总额是指分支机构在经营活动中实际使用的应归属于该分支机构的资产合计额。 例如,有A、B两个分支机构,A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为500万元,职工薪酬为100万元,资产总额为300万元;B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为300万元,职工薪酬为80万元,资产总额为200万元。各因素之和分别为:营业收入800万元,职工薪酬180万元,资产总额500万元。那么A分支机构的分摊比例计算如下:营业收入因素比例=(500÷800)×0.35 = 0.21875;职工薪酬因素比例=(100÷180)×0.35 ≈ 0.1944;资产总额因素比例=(300÷500)×0.30 = 0.18;A分支机构总的分摊比例=0.21875 + 0.1944 + 0.18 = 0.59315。B分支机构的分摊比例则为1 - 0.59315 = 0.40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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