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党费核算时加班费怎么算?
我在国企工作,每月有一定的加班费。最近开始关注党费核算的问题,不太清楚在核算党费时,加班费这部分是如何计算进去的。我想了解具体的计算方式和相关规定,避免党费缴纳出现问题,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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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国企党费核算中加班费如何计算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党费核算的基本概念。党费核算就是按照相关规定,计算党员应当缴纳党费的数额。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按时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是根据党员每月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来确定的。这里的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对于国企党员来说,如果加班费是相对固定、经常性发放的,那么在核算党费时,是要将这部分加班费计入党费计算基数的。 具体来说,如果你的加班费每月都比较稳定地发放,就需要把它和其他相对固定的工资收入加在一起,按照规定的比例来计算党费。例如,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但如果加班费并不是固定、经常性发放的,属于临时性的加班收入,那么在党费核算时,通常是不需要将这部分临时性的加班费计入计算基数的。比如,因为某个特殊项目偶尔加班获得的加班费,这种情况就可以不纳入党费计算范围。 所以,国企党员在核算党费时,要准确区分加班费的性质,看它是否属于相对固定、经常性的收入,以此来确定是否将其计入党费计算基数,确保党费缴纳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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