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单独计税和合并计税如何计算?


在了解年终奖单独计税和合并计税怎么算之前,我们先解释一下这两个概念。单独计税是把年终奖和我们平时的工资薪金等分开来计算税款;合并计税则是把年终奖和综合所得合并在一起,按照综合所得的税率来计算税款。 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这两种计税方式的计算方法: 单独计税:首先,用年终奖除以12个月,得到的商数来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这里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是依据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来确定的。然后,根据公式“应纳税额 = 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来计算应缴纳的税款。例如,小李年终奖是36000元,36000÷12 = 3000元,对应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那么应纳税额 = 36000×3% - 0 = 1080元。 合并计税:把年终奖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来计算应纳税额。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综合所得收入额 - 60000元 - “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 - 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捐赠)×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例如,小张全年综合所得收入是10万元,年终奖是2万元,各项扣除一共3万元,那么应纳税所得额 = 100000 + 20000 - 60000 - 30000 = 30000元,对应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应纳税额 = 30000×3% - 0 = 900元。 依据的法律条文是《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其中明确规定了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相关规定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自2024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