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怎样取消房产继承?


离婚后取消房产继承,主要涉及到放弃房产继承权的问题。首先要明确,遗产继承是一项权益,不是义务,是可以自主选择放弃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如果是想通过公证的方式放弃继承权,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是确定管辖,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第二步是提出申请,由于继承权是公民依法继承他人遗产的权利,所以放弃继承权公证必须由继承人亲自为之,不允许他人代理,若当事人到公证处有困难,公证处可派公证员到遗嘱人的居住地办理。 第三步是提交材料,申办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因为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享有继承权即可)、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处办理时,要向当事人讲明权利、义务及其放弃继承权将引起的法律后果,并记录在公证笔录上,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最后一步是审查和出证,公证处会重点审查当事人的身份、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是否确实享有继承权;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受欺诈等影响其真实意思表示的事实存在;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做出。审查通过后会依法制作并出具放弃继承权公证书,公证书自公证审批签发之日起生效。 另外,若在遗产处理前反悔放弃继承,将由法院决定是否可以撤回;在遗产处理后,就不能反悔了。对于未成年人,一般不可以放弃遗产,但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除外。 相关概念: 放弃继承权公证:指公证处依法证明继承人放弃自己享有的继承他人遗产权利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活动。 法定继承: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