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忽悠签了租房合同该如何解除?
我租房子的时候,房东说了好多房子的优点,还保证这保证那的,我就签合同了。住进来才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感觉被忽悠了。现在我不想租了,可合同在那摆着,我该怎么合法地解除这个租房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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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遇到被忽悠签订租房合同后想要解除的情况,首先要明白相关的法律原理和可采取的途径。在法律上,被忽悠签订合同可能涉及到“重大误解”或“欺诈”等情形。重大误解指的是你因为对合同的重要内容产生了错误的认识才签订合同;欺诈则是房东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让你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了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也就是说,你若能证明存在这些情况,就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这份租房合同。 要撤销合同,你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若房东承诺了房子有某些设施但实际没有,你可以收集聊天记录、录音等作为证据;若房东对房屋的状况进行了虚假描述,你可以拍摄房屋实际情况的照片、视频等。然后,准备好起诉状或仲裁申请书,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被忽悠签订的合同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即合同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对你严重不利,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受损害方也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总之,你要通过合法途径,借助法律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解除这份不合理的租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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