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前的费用如何报销?


工伤鉴定前的费用报销是很多工伤职工关心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介绍报销流程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要明白什么是工伤。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在工伤鉴定前报销费用,第一步是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对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比如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当工伤认定成功后,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费用可以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那么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在报销费用时,一般需要提供费用清单、发票等相关凭证。所以,工伤职工在治疗过程中,要注意保存好这些材料,以便顺利报销费用。总之,工伤鉴定前的费用报销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