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房子被征用应如何赔偿?


根据规定,房子被征用,所有权人有权获得相应的征收补偿,补偿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几个大方面: 首先是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总的原则是,补偿标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这里面,房屋价值可不只是房子本身,还涵盖了房屋装饰装修价值以及附属于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打个比方,如果您家房子周边同类型、同地段的房子市场价格是每平米1万元,那您家房子的价值补偿大概率也会参考这个价格水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明确提到了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是征收补偿的重要组成部分 。 其次是搬迁补偿和临时安置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搬迁费的补偿标准,各地不太一样,通常是根据被征收房屋的面积大小,由当地政府规定。比如有的地方可能是按照每平米多少元来计算。被征收人在补偿方式上有选择权,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要是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在房屋交付前,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支付临时安置费的话,一般是参考当地所安置住房房屋租金的市场价格。比如说当地类似安置住房的月租金是3000元,那临时安置费可能就会按照这个标准或者在此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来支付。 最后,如果是征收营业用房,还涉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对于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会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补偿标准。比如一家商铺,征收前每月净利润是5000元,停产停业期限预计是6个月,那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可能就会参考这些因素来确定具体金额。 相关概念: 房屋征收决定:是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等合法目的,对特定范围内房屋进行征收的正式决定,这个决定会明确征收范围、征收时间等重要信息。 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指与被征收房屋在地段、面积、户型、建筑年代等方面相近的房地产在市场上的交易价格,通过参考这个价格来确定被征收房屋的合理价值。 临时安置费:是在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但新房屋还未交付期间,为保障被征收人正常生活而给予的费用,用于其租赁住房等临时居住支出。 停产停业损失:是针对营业用房被征收后,因无法正常经营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给予的补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