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面积的宅基地该如何确权?
我家的宅基地面积超过了规定标准,现在要进行确权,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很担心超面积部分不能确权,影响到我家对宅基地的权益。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超面积的宅基地到底该怎么确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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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确权是对农村居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进行确认和登记,明确其合法权益的过程。而超面积的宅基地确权,就是针对实际使用面积超出规定标准的宅基地进行相关权益认定。 在我国,不同历史阶段对于超面积宅基地的确权政策有所不同。根据1982年2月13日《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这是因为在这个条例实施之前,对于宅基地面积的规定并没有像后来那样明确和严格,所以对于当时已经形成的现状给予了一定的认可。 1982年2月13日《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1月1日《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也就是说,如果在这个时间段内建房超面积,需要先按照当时的政策处理相关问题,之后才能按照实际使用面积来确定权益。 1987年1月1日《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其面积超过各地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各地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确权登记。这体现了在法律逐步完善后,对于超面积宅基地的处理更加规范和严格。 此外,在确权过程中,还需要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请、审核、登记等操作。总之,超面积宅基地的确权需要综合考虑历史因素和现行法律规定,以确保公平、公正地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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