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有两块宅基地该怎么处理?
我家有两块宅基地,一块是老房子的,一块是后来村里又批的。现在听说一户只能有一块宅基地,我很担心这两块宅基地该怎么处理,会不会被收回?我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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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中,“一户一宅”是一项基本原则,但现实中确实存在一户拥有两块宅基地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的处理,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如果一户拥有两块宅基地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例如因继承房屋而导致的一户两宅,这种情况是受法律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规定,公民依法享有财产继承权,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可以被继承。虽然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但继承人因继承房屋而获得了房屋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从而形成一户两宅。这种情况下,不需要对多出的宅基地进行特殊处理,继承人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直到房屋自然倒塌等情况发生。 如果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第二块宅基地,比如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建房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这种情况下,就需要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多余宅基地上的房屋。 还有一种情况是,符合分户条件但未分户而形成的一户两宅。若村民可以及时办理分户手续,并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那么可以将多出的宅基地确权到分户后的名下,使其合法化。总之,对于一户两宅的处理,关键在于判断其取得的合法性,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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