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户多宅基地该如何处理?

我家有两处宅基地,一处是祖上传下来的老宅子,另一处是后来申请的。现在听说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我有点担心这多出来的宅基地该怎么处理,会不会被收回,还是有其他的解决办法,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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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一户多宅”是指农村居民一户拥有两处及以上的宅基地。对于这种情况的处理,要依据不同的形成原因来进行。 首先,如果是通过合法继承房屋而导致的“一户多宅”,这种情况是受法律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因为“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了房屋也就变相获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对于因继承房屋形成的“一户多宅”,可以进行确权登记。 其次,如果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一户多宅”,比如在过去宅基地管理相对宽松的时期形成的,也是可以按照规定进行确权登记的。 然而,如果是通过非法买卖、骗取审批等违法方式获得的“一户多宅”,这种情况就不受法律保护。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对于违法获得的多宅,相关部门有权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另外,对于“一户多宅”的情况,也可以通过自愿有偿退出的方式处理。根据国家政策,鼓励农村村民自愿有偿退出闲置宅基地,村民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同时,也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转让,将多余的宅基地转让给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其他村民,但转让时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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