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农村地在离婚时怎么判?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家里有农村的土地,不清楚这些土地在离婚时会怎么判。我们在农村有承包地,还有一些宅基地,不知道这些在法律上会如何分割,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判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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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案件中,涉及农村土地的判决需要根据土地的不同性质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首先是农村承包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都属于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且在婚内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那么在离婚时,双方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平等享有的。法院一般会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分割,保障双方在承包期内的合法权益。例如,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如是否继续在当地生活、是否有农业生产能力等,来确定各自承包经营的土地份额。 其次是农村宅基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只有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宅基地上建有房屋,并且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时,法院会对房屋进行分割。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一般会结合房屋的归属来确定。比如,如果房屋判给一方,那么该方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但如果一方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即使房屋分割给了这一方,也不能单独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此外,如果农村土地涉及征地补偿等收益,这些收益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通常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割。总之,农村土地在离婚时的判决会综合考虑土地性质、双方意愿、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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