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子女教育的个税如何扣除?
我和孩子他爸离婚了,孩子归我抚养,但他也会给抚养费。现在涉及到子女教育的个税扣除问题,我不太清楚该怎么操作,是我一个人扣除,还是我们俩都能扣除,扣除比例又该怎么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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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父母离婚后子女教育的个税如何扣除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子女教育个税扣除的基本概念。子女教育个税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抚养子女的负担,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纳税人按照一定标准扣除子女教育相关费用的一项政策。也就是说,有子女正在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可以少交一部分税。 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这里的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对于父母离婚的情况,第六条明确指出,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所以,离婚后的父母双方可以自行协商扣除方式。比如,双方可以约定由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按100%扣除,也就是每月扣除1000元;也可以双方各扣除50%,即每人每月扣除500元。 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需要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时,要准确填写子女的相关信息以及扣除比例等内容。同时,留存好子女的学籍证明等相关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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