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该如何认定?
我前段时间开车和别人发生了碰撞,当时因为害怕就直接开车走了。现在心里很忐忑,不知道自己这种情况算不算肇事逃逸。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是怎么认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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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认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关键在于理解逃逸行为的本质以及相关法律规定。逃逸指的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的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项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具体认定时,通常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主观上,当事人要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比如,明明知道事故发生了,却因为害怕承担责任、酒驾等原因而逃跑,这就体现了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如果当事人并不知晓事故发生而离开现场,一般不认定为逃逸。 客观方面,要有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包括驾驶车辆直接离开,或者遗弃车辆后潜逃藏匿。例如,撞车后直接开车扬长而去,或者把车留在现场自己偷偷溜走等情况,都符合逃离现场这一客观表现。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形也可能被认定为逃逸。比如,虽然当事人在现场,但不配合警方调查,故意隐瞒身份信息、提供虚假情况等,这种行为本质上也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同样可能被认定为逃逸行为。所以,判断是否构成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要结合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等多方面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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