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流程是什么


工伤认定申请流程如下: 首先是申请阶段: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逾期未申请,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一年内也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这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目的就是保障职工在受伤后能及时获得应有的权益。 接着是审核申请材料环节: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关材料,比如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出具的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会查看材料是否完整。要是材料不完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补正的全部材料。 然后是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与否主要看申请材料是否完整、是否属于管辖范围、是否在受理时效内这几个方面。 对于受理的申请,进入审查阶段: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需要会进行调查核实。在调查过程中,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这里需要注意,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法定自受理之日起,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最后是决定与送达环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为工伤或者不是工伤。之后会通过邮寄或者现场送达工伤认定决定书给相关人员。一般来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相关概念: 统筹地区:简单说就是开展社会保险工作相对统一的区域,在这个区域内社会保险政策、标准等相对一致,方便管理和保障职工权益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政府中负责管理社会保险相关事务的部门,在工伤认定中承担审核、认定等职责 。 举证责任:就是在一些争议情况下,由某一方负责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如果不提供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足,可能要承担不利后果。在工伤认定中,当职工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时,就由用人单位承担这个提供证据证明不是工伤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