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该如何判定?
前几天我开车出门,和另一辆车有点小剐蹭,当时我没注意就直接开走了。后来对方报警说我肇事逃逸,我很委屈,也很担心。我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肇事逃逸是怎么判定的啊,像我这种情况算肇事逃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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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简单来说,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而逃跑的行为。 判定肇事逃逸需要综合多方面的情况来看。一般要从主观和客观两个大的方面去分析。从主观方面来说,逃逸者要有逃避法律责任的故意。比如明知道发生了事故,为了不承担赔偿、罚款、刑事处罚等责任而逃跑。如果是当事人确实不知道发生了事故而驶离现场,就不能认定为有逃逸的主观故意。 从客观方面来讲,要有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这里的逃离不局限于马上直接开车跑掉,也包括在将伤者送到医院后或者等待交警处理时畏罪逃跑等情况。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对肇事逃逸的情形进行了细化规定,比如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等情形都可能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结合您的情况,如果您确实是没注意发生了剐蹭而开走,没有逃避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那么一般不应该被认定为肇事逃逸。但最终的判定需要结合具体的证据和调查情况,比如现场监控、证人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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