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时债务如何进行分割?
最近在考虑协议离婚,对债务分割这方面不太清楚。家里有一些房贷,还有一些生活中的欠款,也不知道这些算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想弄明白在协议离婚的时候,这些债务到底该怎么分,有没有什么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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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协议离婚时,债务的分割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规定。 首先要区分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而欠下的钱。像贷款买房、家庭日常开销、共同做生意欠的债等,都属于共同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的情况,那就由双方商量怎么还;要是商量不拢,就由人民法院来判决 。在协议里,最好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共同债务份额。 而个人债务,通常是基于一方个人行为产生的债务,比如一方偷偷去赌博欠的债,或者因为自己侵权行为要赔偿的债务等。这些债务只需要欠债的这一方自己负责还,在离婚协议里也要清楚写明哪些是个人债务,由谁来还。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有些债务到底是共同还是个人的,不太好区分。这种情况下,就要综合考虑债务的实际用途、形成原因等因素。要是债务确实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上,那一般就认定为共同债务;要是只和一方个人生活、个人事务有关,那就是个人债务。 此外,离婚协议里关于债务分割的内容要有效,得满足一些条件。债务得是真实存在的,而且双方都得承认;对于共同债务,要明确双方承担的具体份额或者方式,个人债务也要清楚写明白由谁单独承担;分割债务的约定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不能想着通过离婚协议来逃避债务;并且这得是双方真实自愿的想法,没有被欺骗、胁迫等情况。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 个人债务:基于一方个人行为所产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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