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撤销婚姻后财产如何分配?

我和另一半的婚姻被撤销了,现在面临财产分配的问题。我们在婚姻期间有一些共同的存款、房产等。我不知道在法律上,撤销婚姻后这些财产该怎么分,是和离婚一样的分配方式吗?还是有其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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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撤销婚姻后的财产分配和正常离婚时的财产分配是有区别的。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可撤销婚姻的概念。可撤销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也就是说,在撤销婚姻后,双方的财产并不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配。而是将双方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先由双方自己协商怎么分。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的协议,那就按照协议来处理财产。 但要是双方无法达成协议,这时候就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依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比如,如果是因为一方隐瞒重大疾病导致婚姻被撤销,那么在分配财产时,隐瞒疾病的一方就属于有过错方,法院在判决时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可能会让无过错方分得更多的财产。所以,撤销婚姻后的财产分配主要依据双方的协商和法院照顾无过错方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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