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全天24小时吃住在单位,工作时间该如何计算?
我是一名门卫,全天24小时都吃住在单位。最近在和单位讨论工资的事情,就想到工作时间到底该怎么算。我平时虽然都在单位,但也有休息的时候,可又不确定哪些算工作时间,哪些不算。想了解下像我这种情况,工作时间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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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全天24小时吃住在单位,工作时间的计算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对于这类工作性质特殊的人员,如果是因为工作需要和单位要求,不能睡眠休息的,这段时间应认定为工作时间。比如,门卫在夜间需要不间断地巡逻,防止单位出现安全问题,这种不能休息的时间段就是工作时间。 其次,如果工作场所中提供了住宿或休息设施,那么就要合理扣除可以睡眠休息的时间。也就是说,劳动者正常上班以外的、能够用来休息的时间,不应计算为工作时间。例如单位给门卫配备了专门的休息室,并且门卫在规定时间段内可以正常休息,那么这段休息时间就不算工作时间。 按照《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如果门卫超出了法定工作时间上班,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工资。 相关概念: 标准工时工作制:就是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度。 加班工资: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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