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做工伤鉴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工伤鉴定是在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首先来说做工伤鉴定的流程。第一步是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这里的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一般是当地政府指定的专门负责劳动能力鉴定的机构。 第二步是提交材料。申请人需要按照要求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供相关材料,之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材料不完整,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 第三步是组织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必要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第四步是作出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接下来讲讲做工伤鉴定需要提供的材料。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此外,还可能需要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可能会略有差异,在申请工伤鉴定前,建议先咨询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以确保准备齐全所需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