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如何申请破产,无力偿还债务是否只偿还注册金额?
我自己做生意亏了,欠了好多债实在没能力还了。听说个人可以申请破产,我就想问问具体怎么申请。而且我注册公司的时候有个注册金额,是不是申请破产后就只用还这个注册金额的债啊,不太懂这些,希望有人能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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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解释一下个人破产的概念。个人破产是指作为债务人的自然人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或者进行债务调整,对其债务进行豁免以及确定当事人在破产过程中和以后应尽义务的一种法律制度。
在我国,目前只有部分地区开展了个人破产制度的试点,并非全国范围内都适用个人破产程序。以深圳为例,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者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依照本条例进行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债务人申请破产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财产状况报告、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以及诚信承诺书等材料。
其次,关于无力偿还债务是否只偿还注册金额这个问题。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个人需要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并非只偿还注册金额。也就是说,个人的全部财产都可能被用于偿还债务。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这是针对公司股东而言,并不是针对个人债务。而且,如果股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个人债务不能简单地认为只偿还注册金额,需 要根据具体的债务性质和法律关系来确定。
总之,个人申请破产是一个复杂的法律程序,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并且债务的偿还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遵循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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