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收益汇算清缴该怎么填?
我在做企业汇算清缴时,遇到了其他收益这一项不知道怎么填写。不太清楚这部分在汇算清缴报表里对应的位置,也不了解填写的规则和注意事项,担心填错影响申报,希望能有人给我讲讲具体该怎么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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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其他收益”是一个重要的项目。要理解如何填写,我们首先要明白“其他收益”这个概念。“其他收益”是新政府补助准则下新设的会计科目,主要用来核算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但不宜确认收入或冲减成本费用的政府补助。 在填写汇算清缴表格时,一般情况下,“其他收益”会影响到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在会计处理上,“其他收益”是计入企业的利润总额的。而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基础就是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通常是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调整后得出。 具体到填写表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中,“其他收益”应填入“利润总额计算”部分的“营业利润”相关栏次。因为“其他收益”属于营业利润的组成部分,它会通过影响营业利润进而影响利润总额。 同时,要注意税法和会计处理上可能存在的差异。有些政府补助在会计上计入“其他收益”,但按照税法规定,可能存在不征税收入的情况。如果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这部分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此时,就需要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中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对于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政府补助对应的成本费用,也不能在税前扣除,同样需要在该表中进行调整。 总之,填写“其他收益”汇算清缴时,要准确把握会计和税法的差异,按照规定正确填写相关表格,以确保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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