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怎么办理最快?
我和爱人想办假离婚,主要是为了享受一些购房优惠政策。但我们又想尽快办完,好赶上购房的时机。想问下,假离婚怎么办理能最快完成,具体有哪些流程和注意事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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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在法律层面上是不存在“假离婚”这一概念的。一旦夫妻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在法律上婚姻关系就会解除,双方不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相关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并无差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想要尽快办理离婚登记,首先夫妻双方要提前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问题,签订好详细且无争议的离婚协议书。在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所需材料后,双方在工作日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度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后,双方再在三十天的领证期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然而,“假离婚”存在诸多风险。比如,可能出现一方在离婚后不愿复婚的情况,导致另一方遭受财产和情感上的损失。而且,若通过虚假手段骗取相关权益,可能还会面临法律责任。所以,不建议通过“假离婚”来达到某些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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