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一个月后该怎么处理?
我被羁押一个月了,心里特别着急,也不知道之后会有啥处理结果。我想了解一下,一般羁押一个月之后,相关部门会按照什么样的流程和方式来处理这种情况呢?是继续羁押,还是会有其他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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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终审判决前的暂时关押。当羁押持续到一个月后,处理方式通常会依据不同的情形而定。 如果是公安机关进行的羁押,也就是刑事拘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所以,羁押一个月后,如果是这类案件,很可能已经提请检察院审查批捕,检察院在作出决定后,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会继续被羁押;若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要是在逮捕后的羁押阶段,依据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也就是说,羁押一个月后,如果侦查还未终结,只要符合程序,是可以继续羁押的。 另外,如果在羁押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等情况,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发给释放证明。同时,如果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也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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