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购房债务在离婚时该如何处理?
我和配偶在婚姻期间买了房,有购房债务。现在打算离婚,不知道这购房债务该怎么处理,是两人一起还,还是一方承担?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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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离婚时,购房债务的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而个人债务则是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债务,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对于夫妻购房债务,如果该房屋是用于夫妻共同居住,或者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所购买,那么由此产生的债务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购房债务有共同偿还的责任,在离婚时可以先协商如何分担债务。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协议执行即可。 然而,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购房债务是另一方的个人债务,比如该房屋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购买,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另一方对此不知情等情况,那么该债务可能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购房资金的来源、房屋的使用情况等因素来判断债务的性质。总之,夫妻购房债务在离婚时的处理,关键在于认定债务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然后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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