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医疗事故该怎么处理?


当遇到骨折医疗事故时,有一套清晰的处理流程。 首先,要及时收集证据。证据是处理医疗事故的关键。病历资料是重要的证据之一,它详细记录了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过程等信息。患者可以要求医院提供病历的复印件,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此外,诊断证明也是必不可少的,它能明确患者的病情和诊断结果。还有其他与医疗事故相关的资料,比如现场的实物,像使用过的药品、医疗器械等,这些都要妥善保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其次,可以和医院进行协商。这是比较温和的处理方式。患者可以与医院的相关部门,如医务科等进行沟通,提出自己的诉求,要求医院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在协商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性,明确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签订赔偿协议等相关文件。 如果协商不成,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对医疗事故进行调解。他们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会议,听取双方的陈述和意见,然后提出调解方案。调解成功的话,双方按照调解协议执行;调解不成,患者还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最后,如果前面的方法都行不通,患者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一种比较严肃的处理方式,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在诉讼过程中,患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医院存在医疗过错以及该过错给自己造成了损害。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理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