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中房东违约的赔偿责任如何判定?
我最近租了个房子,签了合同。结果房东突然说要提前收回房子,这明显违约了。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房东违约的赔偿责任到底怎么判定啊?我想了解具体是依据合同约定,还是按我的实际损失,还是有其他的判定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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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赁合同中,如果房东出现违约情况,其赔偿责任的判定方式如下:首先,看租赁合同里有没有关于违约赔偿的约定。要是双方事先商量好了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 ,那就按照约定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比如约定房东提前解约要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那就按这个给。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那么房东就要按照租客的实际损失来赔偿。这里的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像租客为了找新住处多花的费用,搬家产生的费用等都属于直接损失;因为房东违约导致租客无法正常使用房屋开展经营活动等造成的经济损失,就是间接损失。不过,损失赔偿应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但不超过违约方预见到的可能损失。 要是合同里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租客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违约金;要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房东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此外,如果房东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租客除了要求赔偿损失,还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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