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建房宅基地超标该怎么处理?
我家邻居在建房的时候,宅基地面积明显超过了规定标准。这让我心里有些担忧,不知道这种情况会不会对我家有影响,也不清楚按照法律规定该怎么处理这种问题。我想了解一下,遇到邻居建房宅基地超标,应该采取什么措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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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邻居建房宅基地超标问题前,我们先明确一下宅基地的概念。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 当遇到邻居建房宅基地超标情况时,根据不同的历史阶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依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五条,1982年2月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后未经拆迁、改建、翻建的,可以暂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若在1982年2月《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时起至1987年1月《土地管理法》开始施行时止,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超过部分按1986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及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处理后,按处理后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这意味着在此期间超标建房的,要根据当时相关规定处理后确定使用权。 对于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之后,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且超过规定标准的,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相关部门有权责令邻居退还多占的土地并拆除超标部分建筑。 如果发现邻居建房宅基地超标,你可以先尝试与邻居友好沟通,提醒其相关情况。若沟通无果,你可以向村委会反映,由村委会进行调解和处理。若村委会处理无法解决问题,你可以向当地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自然资源部门举报,由他们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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