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面积超标的怎么处理?
我家宅基地面积好像超出标准了,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我不清楚是一直这样超标的,还是后来因为某些原因导致超了。现在很担心会有不好的后果,想知道国家对于宅基地面积超标的情况一般是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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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面积超标指的是实际使用的宅基地面积超过了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范围。在我国,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 对于宅基地面积超标的处理,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方式。首先,如果是在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这是因为当时的管理规定与现在不同,对于历史遗留问题,采取尊重历史的原则。 若在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这一阶段,国家开始加强对土地使用的管理,对于超标的情况需要按照当时的规定进行处理后再确权。 而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其面积超过各地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各地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确权登记。 此外,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各地对于宅基地面积标准有具体的规定,当出现超标情况时,地方政府会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进行处理,可能包括缴纳超占费、退还超占部分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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