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非夫妻共同债务该如何处理?

我最近在处理一些债务问题,发现有笔债务好像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我想弄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具体要怎么去处理呢?是由负债的一方单独偿还吗?还是有其他的规定和处理方式,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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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非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那些不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按照法律规定,非夫妻共同债务应由负债方以个人财产予以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这也就明确了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具体而言,以下几种情况通常属于非夫妻共同债务 :一是夫妻双方书面协议约定由某一方单独承担的债务,但如果是为了恶意逃避债务则不算;二是夫或妻一方未经配偶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戚朋友所背负的债务;三是一方未经配偶同意自行开展商业活动,且收益未用于改善共同生活品质而产生的债务;四是因个人原因导致的债务等。在这些情况下,都由相关负债人用自己个人的财产来偿还债务。 如果涉及到债务纠纷闹到法院,法院也会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判定由举债人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偿还债务。并且,如果逾期未还款,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总之,处理非夫妻共同债务,关键在于准确判断债务性质,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偿还责任。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就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个人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或婚后依法取得的,完全属于个人所有和支配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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